记者
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规范市区高层住宅
二次供水设备设施的建设维护与运行管理,切实改善二次供水水质,确保高层住宅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自11月29日起施行,有望从根本上打通和解决长期以来市区高层供水“最后一公里”供水问题。
据了解,该办法适用东莞市区范围内建筑黄海标高60米以上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新建、改造及其运行、维护和有关管理活动,需二次供水的多层住宅(小区)可参照。二次供水设施应符合安全卫生、节能环保、智能安防等要求。
根据新办法,由市建设局对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改造)、运行、移交,以及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管。按照“统一新建、规范在建、逐步改造已建”的思路,最终实现二次供水设施的“统一建设、专业运营”。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辖区内二次供水改革的推进。
新建二次供水设施的工程建设要求符合“三同时”原则,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主体工程分期建设时,二次供水设施的土建应一次建成,设备可分期安装实施。高层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供水企业建设,也可以按相关技术标准自行建设,但建成验收合格后要统一移交给供水企业,由供水企业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运维管理。
对于已建成交付使用的高层住宅,其二次供水设施的整改和运行维护,应根据业主意愿和实际情况,以小区为单位统一向供水企业申请改造、移交。供水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方案,并负责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的报批和实施。本着稳步推进的原则,二次供水设施在移交给供水企业之前,运行维护和管理仍由产权人负责,供水企业按原方式供水。
据介绍,新建、在建高层住宅其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所需投资列入房产开发成本,按规划建筑面积向供水企业缴纳二次供水设施配套建设费;已建成交付使用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用户参照现有一户一表计量改造政策承担520元,不足部分由供水企业和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其中二环内由供水企业按比例承担30%、市财政承担35%、属地政府承担35%,其它区域由供水企业按比例承担30%、属地政府承担70%。
今后,二次供水运行维护管理费,包括设施正常运行、水质安全保障及设施折旧、大修、维养、更新等费用,计入供水企业运营成本,通过城市供水价格统一弥补。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二次供水设施运行所需的电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业委会按原渠道承担。
那么,运维管理如何开展?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后,供水企业将主要承担起四项职责:一是二次供水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新;二是保证水压、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三是按“一户一表”要求,实现“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四是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居民水价标准。
为确保二次供水安全,如发现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需要停水的,应及时告知用户,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保障居民饮用水供应。二次供水水质不达标,主管部门将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