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除每年对二次供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外,如发现二次供水水质有污染,应及时组织清洗消毒。
二、二次供水设施之清洗消毒,应依法委托二次供水设施之专业清洗消毒机构,订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合同,并取得水质检测中心出具之二次供水水质清洗消毒合格证明。
三、各专业清洁机构应对清洁消毒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在进行清洁消毒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二次供水设施清洁消毒规程,并向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签发二次供水设施清洁消毒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和卫生部门签发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四、各有关单位应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并保存清洗消毒记录。为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者的卫生知识培训,要求二次供水管理者持证上岗,并持有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必须做好池(箱)盖的上锁和“三孔”(人工操作
孔、透气孔、溢流管管口)的防护工作,对加压泵房及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排水设施要及时进行改造,防止积水,杜绝蚊虫滋生。停止使用的水池(箱)应及时排干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