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实施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放心、优质的饮用水。日前,东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东莞市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到2020年底,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标准,Ⅱ类水比例进一步提高;市、区饮用水综合合格率达98%以上,确保饮用水水质优于国家标准,力争全国领先;全市供水能力达228.7万吨/日。
其中,加快水源工程建设。2020年底前,各区具备双水源供水或者应急备用水源,暂不具备双水源或应急备用水源条件的供水区域,需具备跨区域清水调度能力。在保证连通区域水量、水质及水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全市水资源调配、供水保障和防御水旱灾害能力。
为了加强自备水源的管理,水利部门将依法关停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严禁自备水与城市供水混用,确需保留且水质满足标准要求的,需报经市政府、所在地区政府同意。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再批准新建地下水自备水源,逐步取消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源,取水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可将原地下水源调整为应急水源。
加快推进水厂新建扩建进度,每年新建、改造供水管网80公里,同时改造老旧小区
二次供水设备设施, 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任务。